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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4年新汉学计划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通知
时间:2024-01-12

    “新汉学计划”为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支持外国学生来华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修,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通晓国际学术规则,能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研究的青年学者。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资助世界各国优秀硕士毕业生来华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

 

一、 申请资格

1、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身心健康,对华友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须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院校所授予的硕士学位。

4、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等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5、汉语水平:

中文授课:汉语水平达到HSK6级210分,其中书写不低于65分。参加新HSK7级-9级考试者可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报告。

英文授课:汉语水平达到HSK5级;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需提交TOEFL(iBT,100分以上)或GRE(315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英语水平和汉语水平的具体要求,以各英文授课项目招生简章为准。

 

二、 申请办法

第一步: 登录新汉学计划网站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csp提交网上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新汉学计划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

第二步:登录北京大学留学生网上报名系统www.studyatpku.com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代码:CSP-PHD

网上申请路径:报名申请-学位生-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

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本科学位证书或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翻译公证件)

2. 本科期间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翻译公证件)

3.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学位证书如果是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原件和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

注:硕士已毕业的申请者原则上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硕士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并在入学报到时携带所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

4. 硕士期间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翻译公证件)

5. 个人陈述,30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格式可在网上下载,模板下载网 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html

6. 个人简历

7. 申请承诺书。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html

8. 两封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推荐人在收到系统发送的邮件后可根据系统说明完成在线推荐或上传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html

9.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

10. 硕士论文摘要及其他研究成果

11. 《新汉学计划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

12. 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注意:(1)两个网站中所申请的导师须一致。

2如申请者已与目标导师联系并获得答复,请将相关电子邮件或信件上传至“其他补充材料”项。

3)不需支付报名费。申请材料不论录取与否,不予退还。

(4)北京大学保留要求学生补充材料的权利。

 

三、 时间安排

1. 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228日

2. 录取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被录取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前将下载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学位证书和推荐信除外)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28室

邮编:100871

电话:+86-010-62751230

3. 新生拟于2024年9月初报到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入学时须携带所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 签证、医疗保险和住宿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学习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1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1签证变更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须在租住房屋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五、 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六、 其他事项

1. 有关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 申请者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者疏忽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有相关新政策、新要求,我校将及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8610)62751230

传真:(8610)62751233

邮箱:study@pku.edu.cn

 

北京大学2024年新汉学计划导师名单